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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奥拓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
奥拓电子(00258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及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 ...
奥拓电子(0025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制度和相 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 ...
奥拓电子(00258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 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 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 ...
奥拓电子(0025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交易所网站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依据《深圳市奥拓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各职能部门、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因履行工作职 责而获取公司内幕 ...
奥拓电子(0025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 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设立企业的 ...
奥拓电子(0025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市场形象,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 ...
奥拓电子(002587)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提高投资收益,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 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原则,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确保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基础上进行资 金运作及管理,以实现资金增值保值的行为。 第六条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理财业 务资金的规模、期限和授权事项并根据审批权限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议批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可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授 ...
奥拓电子(0025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奥拓电子(0025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