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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 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包括: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持股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
ST八菱(00259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二) 真实及时原则:报送信息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规定时限完成报送。 (三) 安全可控原则:对信息实行分类分级保护,采取必要技术和管理措 施,防范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风险。 (四) 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和报送实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信息,不得超 范围收集或对外提供无关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 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 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人员。 第 1页/共 4页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信息报送 和使用行为,确保信息公平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 ...
ST八菱(0025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管理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 管规定(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
ST八菱(0025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坚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效防范内幕 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
ST八菱(0025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重大 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及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以及所有可能接触公司重大信息的相关主体,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 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送应遵守下列核心原则: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公平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评价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 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建、履职、议事决策及相关管 理活动,规范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考核评价等事项。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
ST八菱(002592)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子公 司财务运作,强化管控机制,防范财务风险,维护母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子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 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持股虽然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四)前述第(一)、(二)、(三)项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控股的下属公司, 以此类推,追溯到最后一级范围内均属于公司的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在董事会中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行使《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二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指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相关工作,强化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与内部 控制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审核、披露全流程的监督 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年报相关职责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审 慎原则,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 1页/共 5页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30 11:3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1页/共 7页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 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提名 委员会职务;若成员辞任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