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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 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第 5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等事宜。公司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 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者董事会秘书授权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但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至少包 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
ST八菱(0025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 第 1 页/共 15 页 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常务副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本 公司指财务总监) ...
ST八菱(0025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下属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由总部统一选聘。 第三条 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同时, ...
ST八菱(0025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管理,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 ...
ST八菱(0025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持股变动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 称《减持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
ST八菱(00259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时所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 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 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将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指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 1 页/共 6 页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 ...
ST八菱(0025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切实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的其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经济组织成立 合资、合作公司或合作开发项目; 3.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货币资金、 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
ST八菱(00259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业务,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股 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证 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 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 ...
ST八菱(00259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 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