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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 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证券投资、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 ...
ST八菱(0025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
ST八菱(00259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 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 响其回报金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自身的信用或者 特定财产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担保 ...
ST八菱(002592)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 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完善公司内 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部门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定期或者不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财务负责人 ...
ST八菱(0025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交易事项。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 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与有关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 以下 ...
ST八菱(0025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照责、权、利相统一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 与责任,切实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 公司给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公司设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标准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上述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仅发放最高额的一项津 贴。 第五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 ...
ST八菱(002592)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修订 | 目 录 2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9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9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2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31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31 | | 第二节 董事会 36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44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6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9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51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52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56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8 | | ...
ST八菱(0025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本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 ...
ST八菱(0025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 ...
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7-11 12:0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南 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