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SY(0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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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审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 ...
金禾实业(002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负有披露义务的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 ...
金禾实业(0025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
金禾实业(0025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
金禾实业(0025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由总经理提议任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发表书 面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职人数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 时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
金禾实业(00259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 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 可以审议终止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 ...
金禾实业(0025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规范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 ...
金禾实业(00259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事 业部总经理、各子(分)公司负责人。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
金禾实业(00259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保证汇率 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 公司审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 影响公司 ...
金禾实业(0025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 应在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