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SY(00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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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金禾实 ...
金禾实业(002597)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 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决 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 ...
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 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 证券事务信息负责人,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认可。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 ...
金禾实业(0025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明确审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 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 ...
金禾实业(00259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人选提名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
金禾实业(0025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总经理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提名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由总经理提议任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发表书 面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职人数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 时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 ...
金禾实业(002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负有披露义务的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 ...
金禾实业(00259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
金禾实业(0025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
金禾实业(00259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4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 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 可以审议终止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