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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1 11:18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温素彬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 公司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素彬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 士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管理会计与 内部控制研究院院长,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 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长:智能财务、管 理会计、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 ...
江苏国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1 11: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温素彬、张洪发、张利军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温素彬、张洪发、张利军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江苏国信: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报告
2024-04-11 11: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苏亚金诚的审计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832人。 其中,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187人。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苏亚金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 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 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 ...
江苏国信: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洪发
2024-04-11 11:18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自任职以来勤勉地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的相关会 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洪发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张洪发先生:男,1964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 任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江苏省资产评 估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审计厅特约 审计员。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长:会计、 审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 ...
江苏国信: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04-11 11: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经营管理 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业绩、投资等情况 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积极探索其他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优选投资项目,提升投资回报。结合投资项目财务状 况及回报能力优选投资项目,落实新增投资回报,加强投资 项目过程管理,把项目可研方案的收益水平落实到年度预算 中。 3.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价值。立足公司战略定位, 整合内外部资源,以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优化内外部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价值。 4.强化资金运作,提高运行效率。制定合理库存,提高 存货等周转速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加强 资产负债指标,流动性指标管理,提升资金运作水平,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对 2024 年度经营形势 的分析,公司谨慎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 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 公司 2024 年度预算编制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 企业,包括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全资 ...
江苏国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1 11:1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 01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0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 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 1 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3-25 06:16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2994 分 类 顾中林: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087684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46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你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你母亲张 新美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4年1月30日买入7万股,交易金额495,600元,2024年1月31日卖出7万股, 交易金额488,218元,亏损7,38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 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
关于对江苏国信的监管函
2024-03-21 11:4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顾中林的监管函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21 日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0 号 顾中林: 经查明,你母亲张新美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买入江苏国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股票 70,000 股,成交金额 495,600.00 元;2024 年 1 月 31 日卖出江苏国信股票 70,000 股, 成交金额 488,218.00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 构成短线交易。 你作为江苏国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能 督促母亲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3.4.1 条及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监高 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2 ...
江苏国信: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2024-03-21 10:55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顾中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6 号)(以 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 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目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回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相关情况 经核实,顾中林先生的母亲张新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1 月 ...
江苏国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9:26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 公司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王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以及 2020-2022 年任期激励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方案》《经理层成员薪酬 管理办法》以及《经理层成员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