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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所证券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的信息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证券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新发明、主要供应商及客 户的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原材料价格变化、签署重大合同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 ...
爱康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 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 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 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 ...
爱康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爱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 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一名自然人出任。 第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其履行职责并行使 相应权利。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 ...
爱康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 ...
爱康科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 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 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 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 ...
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 议题内容,维 ...
爱康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等为任何其他单位(包 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 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
爱康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1:24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2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九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 ...
爱康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 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 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以 ...
爱康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