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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6-09 10:01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证券代码:002629)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及 6 月 9 日连 ...
2连板仁智股份: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 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news flash· 2025-06-09 09:51
仁智股份(002629.SZ)发布异动公告,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发 出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统计,截至2025年6月9日,"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8.64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为18.17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69.25,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
仁智股份: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4 11:30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from Beijing Dacheng (Shenzhen) Law Firm confirms the legality and validity of the procedures, qualifications, and voting results of the 2025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f Zhejiang Renzhi Co., Ltd [1][5][9] Group 1: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notice for the 2025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was announced, specifying the time, location, convenor, attendees, and agenda,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4] - The meeting was conducted using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voting and online voting, with the on-site meeting held on June 4, 2025, at 15:00 in Shenzhen [4][6] - The convenor of the meeting was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hich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egal requirements [5] Group 2: Attendee Qualifications - A total of 177 shareholders and their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s attended the meeting, representing 99,118,286 shares, which is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s [5][6] - The qualifications of all attendees, including directors, supervis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were verified and deemed valid [6] Group 3: Voting Procedures and Results - The voting process was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genda outlined in the meeting notice, with no additional matters voted on [7] - The voting results showed that 98,036,286 shares were in favor of the proposals, accounting for 98.9084% of the valid votes cast [8][9] - The results also indicated strong support from minority investors, with 89.5652% voting in favor [8]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4 11:01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待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571,228.63元,以及案件受理费18,941.06元,合 计1,590,169.6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 件尚未结案,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暂无法 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 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 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 的《民事判决书》(202 ...
仁智股份(00262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4 11:00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 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24 层 2404 号仁智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陈泽虹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
仁智股份(002629)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4 10:47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大 成 ( 深 圳 ) 律 师 事 务 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3、4、12 层(518026) 3/F, 4/F, 12/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Boulevard, Futian District,Shenzhen 518026, P. R. China Tel: +86 755-2622 4888/4999 Fax: +86 755-2622 4111/4200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0:1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五月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1-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 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3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的印章。 第4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5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6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 ...
仁智股份(00262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09:0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本条第 2 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控制而形成本条第 2 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或者半数以上的董 事属于兼任第 5 条第 2 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 1 - 第1条 为保证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4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仁智股份(002629)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09:0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O二五年五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34 | | 第一节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仁智股份(0026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09:0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6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 1 -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3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4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