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quan Pipe Industry(0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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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8 10:34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1、招标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管道采购标 1 标 3、项目内容:萧砀输水工程所用 PCCPDE 管道及配件采购以及管道应变监 测设备的采购及预埋 4、交货期:2025 年 6 月 30 日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 PCCP 管材及配件等生 产和供货 5、公司与该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伍亿捌仟玖佰捌拾肆万壹仟叁佰零柒元玖分 (¥589,841,307.09 元),约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9.19%,本项目 的履行预计对供货期间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8 日,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hefei.gov.cn/)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山东龙泉 ...
龙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 ...
龙泉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
龙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9 11:43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泉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 ...
龙泉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龙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能力。 第七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 ...
龙泉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29 11:43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归属于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锁,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9609 万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2.35 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龙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
龙泉股份: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9 11:43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山东龙 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 作为上市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以下称为"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金杜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
龙泉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1:4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 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 监事的职责。 在监事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先。 第四条 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第五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部门应该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扰。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