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Longquan Pipe Industry(002671)
icon
Search documents
龙泉股份(002671)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 他属于风险投资的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 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 ...
龙泉股份(00267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控制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龙泉股份(00267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 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 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母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 ...
龙泉股份(0026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
龙泉股份(0026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三条 公司和其 ...
龙泉股份(0026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 履职。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1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独 ...
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 ...
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已设置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 ...
龙泉股份(0026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一)公司及其 ...
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0:16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和董事有效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在董事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先。 第五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