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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奋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 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 ...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 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贻误工作,造成影响公司发展,给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 ...
奋达科技(00268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
奋达科技(00268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 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 1 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 当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报送 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并将 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予以登记在案备查。 ...
奋达科技(00268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 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 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衍生品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 ...
奋达科技(0026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熟悉国 ...
奋达科技(0026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1:1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 ...
奋达科技(002681)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1-19 11:1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比表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1、相关条款"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或"的表述统 一修改为"或者"、"种类"的表述统一修改为"类别"。 2、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的内容;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 "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删除 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如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 分条款导致的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 部分中文大写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转换等不再逐条列示。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奋达科技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奋达科技(00268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9 11:1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 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办公楼 31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其中独 立董事王岩、秦伟、郑丹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