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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00269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1: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文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 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 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
冀凯股份(002691)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1:15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 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冀凯股份(0026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1:03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 ...
冀凯股份(0026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2-10 11:03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 管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 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冀凯股份(0026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 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第六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 举应当分别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 ...
冀凯股份(0026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三)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能 ...
冀凯股份(00269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方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 ...
冀凯股份(0026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 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 ...
冀凯股份(00269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 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监督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稳定、快速、健康地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 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 ...
冀凯股份(0026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11:0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