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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博实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cdots{\bigcirc}\,\Xi$$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是其行使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凡属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应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 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独行使职权。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Xi{\bigcirc}+-\,\Xi$$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管人员 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五条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
博实股份(00269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
博实股份(0026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提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健)
2025-11-10 09:45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健为哈尔滨博 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