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HI(002698)
Search documents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理财是指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低 风险是指具有保本性质或实证研究本金具有极大保证的投资品种;高流动性是指 投资品种流动性好,易于变现,期限不高于一年的投资品种。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指符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一)政府债券、有担保的企业债券且信用评级须不低于 AA 级; (二)风险等级不高于"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 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Xi{\ominus}\,\Xi{\oplus}{\pm}{\lnot}{\rightharpoonup}\,\Xi$$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 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 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 ...
博实股份(00269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 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室,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审计监察室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日常工作由总经理领导。 第五条 审计监察室由专职审计人员组成,设审计监察室主任 1 名。审计监察 室主任对董事会负责,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至少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包括专人、邮 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哈尔滨博实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 ...
博实股份(0026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 ...
博实股份(002698)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呈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 ...
博实股份(00269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由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企业类型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现行登记机关为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127600572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8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