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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一项制 度。 第三条 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
博实股份(0026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 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 ...
博实股份(002698)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及分析师会议等相关活动(以下简 称"调研采访活动"),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条 证券与投资事务部为公司负责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活动的管理部 门,董事会秘书为该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活动的组织、 协调工作以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特定对象 调研、采访等具体事务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与投资 事务部有关工作人员负责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活动的 日常事务,负责审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活动的相关纪要,组织准备相关资讯,并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董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安排对 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公司应安 ...
博实股份(00269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
博实股份(0026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 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 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报告范围 第六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落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的 实施意见》(黑证监公司字[2017]2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 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 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 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 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切实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
博实股份(0026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 ...
博实股份(0026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