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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与投资事务 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 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报告范围 第六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
博实股份(00269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安排对 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公司应安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落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的 实施意见》(黑证监公司字[2017]2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 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或 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 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 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切实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
博实股份(0026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 ...
博实股份(0026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
博实股份(002698) -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理财是指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低 风险是指具有保本性质或实证研究本金具有极大保证的投资品种;高流动性是指 投资品种流动性好,易于变现,期限不高于一年的投资品种。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指符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一)政府债券、有担保的企业债券且信用评级须不低于 AA 级; (二)风险等级不高于"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 准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 ...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呈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Xi{\ominus}\,\Xi{\oplus}{\pm}{\lnot}{\rightharpoonup}\,\Xi$$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
博实股份(00269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 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 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室,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审计监察室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日常工作由总经理领导。 第五条 审计监察室由专职审计人员组成,设审计监察室主任 1 名。审计监察 室主任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