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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成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的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
友邦吊顶(0027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
友邦吊顶(002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 事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行 股东会决议。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 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
友邦吊顶(0027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1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 ...
友邦吊顶(0027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新增)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
友邦吊顶(002718)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分、子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 公司及分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公司 或子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 50%、但能够实 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 格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 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 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和对外捐赠权,下同)的决策 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 为公司的下属机构, ...
友邦吊顶(0027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内部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 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 ...
友邦吊顶(0027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充分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 诚实守信、互动沟通、高效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 策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
友邦吊顶(0027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都是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 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和负责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业务和资金往来的人员, 是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以下统称 ...
友邦吊顶(0027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08:3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 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