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Yueling (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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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 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证券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报道、传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 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 ...
跃岭股份(00272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月)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73288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 YueL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 号,邮政编码: 3175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00 万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 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人和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议案,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 ...
跃岭股份(0027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和《浙江 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 公司");"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现有或将有之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和运作办法。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建 立系统、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应报母公司备案。 第五条 经母公司提名由子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监事,对子公司独立承 担《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应报母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在提交其董事会审议前应由母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对于需要定期填报的经营业务分析报表,子公司应及时将信 息报送母公司。 第十五条 母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办法及其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独立董事中推举产生并报董事 会批准。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由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 ...
跃岭股份(002725) - 会计核算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 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会计核 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下属各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的 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八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 ...
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 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 《公司法》、《合同法》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证 券投资、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租赁经营 等。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厂房等)、购置 新设备、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为加强投资决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第二条所指的公司投 资行为,根据《公司章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或者辞职、 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 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 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 ...
跃岭股份(0027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和《浙江跃岭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 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 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 简称"经办部门")。 第七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应当对担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