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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满足经营 需求的前提下,以自有或募集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 回购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第三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原则: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适用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一千万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交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
跃岭股份(002725)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交易等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三条 公司对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为: 第四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情况: (一) 治理类 1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应对及时; (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五)最大程度 ...
跃岭股份(0027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从事有损 于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 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跃岭股份(002725)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 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 务由公司统一进行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操作该业 务。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对冲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禁止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 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三)公司从 ...
跃岭股份(002725) -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接待行为,加强公司投资者接待及与外界交流沟 通的公开透明度,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基金公司、证券机构等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以及分析师会议、路演和 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电话咨询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 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 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处理投资者关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
跃岭股份(0027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 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 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应当采取 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 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 第四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分开进行。 第五条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组织制作符合累积投票制的 选举票。该选举票应当简单明了,便于理解。 第六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 ...
跃岭股份(002725)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保 证汇率波动风险的可控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 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 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远期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收款及 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等,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 币收款及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如无法明确外币收款 ...
跃岭股份(0027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 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 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加强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或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