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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匡双礼,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市圣大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七检察厅咨询专家,中国银行业协 会金融租赁委员会外部评审专家,北京律协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外 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并购公会法律委员会永久理事,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永东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 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
永东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 如下: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2,985,345.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 利润总额 111,678,691.9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4.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01,360,149.7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3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253,645,659.05 元,比上年年末下降 2.98%; 负债为 948,256,140.39 元 , 比 上 年 年 末 下 降 17.57% ; 所 有 者 权 益 2,305,389,518.66 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4.64%。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1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营业收入(元 ...
永东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草案)
2024-04-28 08:0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三节 公告 第十章 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3 第十三章 附则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永东股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8:0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永东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东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永东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 公司名称 | 性质 | | --- | ---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 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
永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28 08:07
|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理 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2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 1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 ...
永东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 作是拟订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 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 ...
永东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08:07
| 证券代码:002753 |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59 |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 |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综合考虑 2023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 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 101,376,104.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2,219,980.22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10,137,610.44 ...
永东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庆英)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庆英,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公共交通总公司财务 会计,北京经济学院会计系讲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教授、财务处长、 审计处长,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北京弘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 ...
永东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8:07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