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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8:4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惠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 2024 年 1 月 9 日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
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8:49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信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6 名, 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6 名,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
中晟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1-09 08:49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近三年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
中晟高科: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01-09 08:49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0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2023-045)。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本次选举的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顾永华先生、高倩茜女 士任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9 08:49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 | 第一节 | 股 | 东 | 8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 | | | | | 第一节 | 董 | 事 | 26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0 |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2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09 08:49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推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中晟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08:49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9:15 ...
中晟高科: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4-01-09 08:47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授信申请工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 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 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9 08:4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江 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 监事会的监督提供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办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4 07:34
中晟高科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 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