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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215Z0255号)
2024-11-22 11:42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 1-2 | | 2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 | | 3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 2 | | 4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3-9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阅 报 告 容诚专字[2024]215Z0255号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255 号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 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 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 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
中晟高科: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22 11:42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晟高科")的委托,作为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 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之规定,参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中晟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的简称与《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 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 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或"标的公 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6、2024 年 7 月 11 日,标的公司股东决定通过本次交易; 7、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市公司在产权交易中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 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快速反应、责任担当、预防与应对相结合" 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 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 ...
中晟高科: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22 11:42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相关事项 评估机构 中 水致 远资 产评估 有限 公司 签 署日 期: 二 O二 四年 十一 月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晟高科"、"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作为中晟高科出售中晟新材料科技(宜 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 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与《江苏中晟高科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相关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数预测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一)本次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中晟新材 100%股权。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 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董事会对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信息公 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7 月 9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该期间范围内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 及深证综指、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如下: | | 首次披露日前第 | 21 | 首次披露日前 | 1 个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个交易日收盘价 | | 交易日收盘价 | | 涨跌幅 | | | | (2024 年 6 月 7 | | (2024 年 | 7 月 8 ...
中晟高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2 11:42
经核查,本次重组预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7 月 9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该期间范围内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 及深证综指、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如下: | | 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 首次披露日前 1 个 | | | | --- | --- | --- | --- | --- | | 项目 | 个交易日收盘价 | 交易日收盘价 | 涨跌幅 | | | | (2024 年 6 月 7 | (2024 年 7 月 8 | | | | | 日) | 日) | | |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股) | 10.38 | 10.00 | -3.66% | | | 深证综合指数(点) (399106.SZ) | 1,679.31 | 1,560.97 | | -7.05% | | 深证制造业指数(点) (399233.SZ) | 2,175.05 | 2,034.29 | | -6.47% | |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3.39% |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 | 2.81% | 在上述期间内,公司股 ...
中晟高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4-11-22 11:4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 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 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源证券出具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 意见的交易方案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