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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7 11:34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 恒久 公告编号:2023-056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盘点并进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 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 ...
ST恒久: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 ...
ST恒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
ST恒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 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ST恒久: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1:34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10月23日以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 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ST恒久: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恒久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 ...
ST恒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
ST恒久: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 ...
ST恒久: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恒久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的工 ...
ST恒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1:34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