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wall(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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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5 11:3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刘连军先生以 363,000 元人民币向公司 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赵利华女士以 277,220 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关联方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同 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孙 振平先生、刘卫东女士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 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
红墙股份: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6.66亿元,资产负债率38.72%,资金充裕且经营稳健
Sou Hu Cai Jing· 2025-12-11 09:09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ongqiang Co., has reassured investors regarding its financial stability, stating that it has sufficient funds and a healthy operating status despite concerns about its cash flow [1] Financial Status - The latest financial report indicates that the company's cash and trading financial assets total 666 million yuan [1] - The asset-liability ratio stands at 38.72%, suggesting a manageable level of debt [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 Zhong Zheng Wang· 2025-12-09 03:17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held its 25th meeting of the fifth board on December 8, 2025, where all 9 attending directors approved various internal governance system amendments and new regulations [1][2][4] - The company plans to hold its thir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n December 25, 2025, with specific voting procedures outlined for shareholders [6][7][12] Summary of Resolutions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ew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1] - Amendments were made to the "Internal Control and Decision-Making System for Related Transaction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Raised Funds" [1] - New regulations were established for "Exter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and "Temporary and Exempt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1] - The board also approved the revision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s Stock Holdings and Trading" [1][2] Shareholder Meeting Details - The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will take place on December 25, 2025, with a registration deadline of December 18, 2025 [7][9] - Shareholders can participate through both on-site voting and online voting via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8][17] - The meeting will include specific procedures for registration and voting,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6][10][12]
红墙股份(002809)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 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建设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 ...
红墙股份(00280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 ...
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 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述人员按其在公司的管理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不另外领取薪酬。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管") 在公司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仅以其中较高薪酬标准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 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 ...
红墙股份(0028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
红墙股份(002809)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 ...
红墙股份(0028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 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红墙股份(00280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08: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 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 会网络投票服务。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