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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 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应当遵守法 ...
路畅科技(0028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 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
路畅科技(00281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 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 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 ...
路畅科技(0028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 ...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深登记 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 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
路畅科技(0028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 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 责任。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 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1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监管 ...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兼任总经理的董事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 ...
路畅科技(0028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 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第 8 号》")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够 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 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 ...
路畅科技(00281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以促进公司改善经 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境内外分(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 责任人员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 ...
路畅科技(0028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证券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备案工 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的日常事务管理。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