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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信息披露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而投资者尚 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将相关备 ...
路畅科技(002813)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现金分红政策 (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以现金股利为主,股票股利为辅。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 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 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及时做好资金安排,确保现金分红方案顺利实施。 第三条 ...
路畅科技(0028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路畅科技(00281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 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负 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 ...
路畅科技(00281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式 行使投票权利。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路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普通 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 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 ...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提案内容应当属 ...
路畅科技(002813) -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 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 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业绩以及所 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和更正会计差错,由公司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事项研究、草拟有关方案、文件以及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的咨询沟通,相关事项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咨询沟通工作,按有关程序报公司董事 1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会、股东会审核通过后贯彻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规范 ...
路畅科技(0028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路畅科技(0028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 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 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 ...
路畅科技(0028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09月)
2025-09-22 11:4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 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