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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1-15 08: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 ...
美芝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1-15 08: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 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行为。它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也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以寻求短期差价为主要目的及国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 ...
美芝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08: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 ...
美芝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1-15 08:31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 第一节 | 基本原则 | | 第二节 | 一般规定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文件的种类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 | 第三节 | 临时报告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责任 | | 第二节 | 重大信息的报告 | | 第三节 | 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与披露 | | 第四节 |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 | | 第六章 | 保密措施 | | 第七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 | 第八章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 | | 第九章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报告、申报和监督制度 | | 第十章 | 附则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 特别 ...
美芝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1-15 08: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 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并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秘办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 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 ...
美芝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11-15 08:3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各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 1.由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持股比例虽然低于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 ...
美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08:3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
美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15 08:3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会议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条 ...
美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 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 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 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 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 ...
美芝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