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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TECSUN SCIENCE & TECHNOLOGY CO.(0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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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00290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Tecsu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 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 ...
德生科技(0029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德生科技(00290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三)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或者仅涉及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变更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考核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至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 第四条 薪酬政策 1、薪酬政策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长期 为公司服务,共同致力于公司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相应调整本制度中的 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制度,是管理、考核和 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终奖金、 董事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
德生科技(002908)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第一章 总则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特定对 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德 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基本目的与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的基本目的: (一)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 ...
德生科技(0029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 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 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 统称"证券")交易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 项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 等。 第三条 ...
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 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 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 ...
德生科技(00290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持股比 例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依据对子公司 ...
德生科技(0029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
德生科技(0029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 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 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