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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23 12:4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长效的价值分配体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 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 的实 ...
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2:44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4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8:1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002970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2-05 10:3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05 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 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 --- | --- | --- | --- | | 1 | 赵志坚 | 43,929,339 | 25.41 | | 2 | 望西淀 | 31,680,939 | 18.32 | | 3 | 嘉通投資有限公司 | ...
锐明技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5 10:3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
锐明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1 11: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实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7.0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 296.2962 万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 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 ...
锐明技术:回购报告书
2024-02-01 11: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实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8,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7.0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 296.2962 万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3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 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
锐明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1 11: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股份 数量为准。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