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amax(002970)

Search documents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0-22 11:46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
锐明技术: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锐明技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 案的制定及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 ...
锐明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报告、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公司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
锐明技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 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 ...
锐明技术: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议事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
锐明技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2 11:46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 ...
锐明技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2 11:46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累计行权数量为 2,972,861 份,公司股份相应增加 2,972,861 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注册资本由 172,800,000 股增加至 175,772,861 股。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同时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 股东大会将 ...
锐明技术:公司章程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股东 9 | |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30 | | 第一节 董事 30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33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43 | | 第一节 监事 43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6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6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0 |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51 | | ...
锐明技术: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