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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Taitan (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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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08:1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 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机构。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以及由职工 ...
泰坦股份(0030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 ...
泰坦股份(0030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充分 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逐 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开展审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 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 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 不得公开。 第六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 打击报复。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审计委 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 ...
泰坦股份(0030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09 08:1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 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 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理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
泰坦股份(00303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6-09 08:15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为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 ...
泰坦股份(00303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 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所列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公司改变上述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四 ...
泰坦股份(0030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泰坦股份(0030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 ...
泰坦股份(0030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09 08: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原则上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 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 ...
泰坦股份(003036)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09 08:15
| 证券代码:003036 |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6 |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 | --- | --- | | 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 |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 |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 | | 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 | 总经理、副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