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Taitan (0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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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23-10-22 07:40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证券代码:00303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aitan Co.,Ltd.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募集说明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 ...
泰坦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2 07:38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召开 前,已依法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86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9,5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 ...
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23-10-22 07:36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民 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深证上[2023]70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或"泰坦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 ...
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22 07:36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保荐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及其保荐 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严格按照依法制 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三、发行人与保荐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
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3-10-22 07:36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或"发行人"、"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9,5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 号)核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24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 ...
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路演公告
2023-10-22 07:36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295,5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2]2866 号文核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 登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泰坦股份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 ...
泰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3-10-22 07: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证券代码:00303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aitan Co.,Ltd.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99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 ...
泰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2 07:34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86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9,5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55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95.50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债券利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泰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2 07:34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 ...
泰坦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0:18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 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