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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3-27 09:37
股票代码:003037 股票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12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 | --- | --- | --- | --- | | | | | 比例 | | 1 | 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97,411,800 | 49.65% | | 2 | 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 | 44,570,350 | 7.44% | | 3 | 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 | 30,067,750 | 5.02% | | 4 | 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 | 14,151,320 | 2.36% | | 5 | 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 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160,889 | 2.03% | | 6 |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航产业 | 9,514,285 | 1.59% | |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7 | 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7,400,000 | 1.24% | | 8 | 吴延红 | 7,000,000 | 1.17% | | 9 | 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 ...
三和管桩: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2 10:21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9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
三和管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3-22 1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21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为不 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 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3月2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99,074,678股为基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2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1.9001 万股至163.800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4%至 ...
三和管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2 10:21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经 营团队与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 ...
三和管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28 08: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1 (一) 购买资产; (二) 出售资产; (三 ...
三和管桩: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2024-02-28 08: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三和 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经 评估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 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 ...
三和管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08:41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
三和管桩: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28 08: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三和管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含)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或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 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或者选举二名(含)以上独立董事的,应采用累 积投票制度。 ...
三和管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2-28 08: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 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和管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情 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
三和管桩: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2月制定)
2024-02-28 08: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 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