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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健)
2024-04-25 08:4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明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 定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在 2023 年度工作 中,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 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明健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1 年 1 月至 2000 年 11 月就职于天长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4-24 11:05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 源")、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鑫铂新能源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203.02万元、对鑫铂光伏担保余额为73,430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214,613.9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鑫铂新能源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31,203.02万元、对鑫铂光伏的担保余额为71,430万元;公司对所 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9,613.99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20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4-22 03:48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 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50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 源")。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 ...
鑫铂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1:32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 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 交汇处,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开健先生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
鑫铂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11 11:32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1 天律意 2024 第 00752 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鑫 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军、音少杰律师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 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37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鑫铂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07:56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605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4-02 03:4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鑫铂 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 ●本次对鑫铂科技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4,930.00万元、对鑫铂光伏新增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鑫铂科技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460.06万元; 对鑫铂光伏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430.00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02,732.01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鑫铂科技担保的余额为人民 币67,530.06万元;对鑫铂光伏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430.00万元;公司对所 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2,802.01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 ...
鑫铂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1 11:03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上 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 交汇处,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开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鑫铂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1 11:03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619 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所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音少杰、 陈策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 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上刊登 ...
鑫铂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