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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 -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购 汇、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约到期日,公司按照外汇套期保 值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结售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业务, ...
鑫铂股份(0030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 ...
鑫铂股份(0030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鑫铂股份(0030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 ...
鑫铂股份(0030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 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
鑫铂股份(0030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和行 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担任,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补选产生的董事续任 或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
鑫铂股份(0030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事会印章,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 1 (一)单独或合并持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 ...
鑫铂股份(0030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鑫铂股份(003038)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 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四)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五)上市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 ...
鑫铂股份(003038)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5 08:0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