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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及相关计划进行研 究、提出建议; (二)对 ...
安科生物(3000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并行使相应职权。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工作。 第 ...
安科生物(300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 ...
安科生物(3000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 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 自受到中国 ...
安科生物(3000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的有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文件以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 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 ...
安科生物(30000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 ...
安科生物(30000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明确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2.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3.公司设总裁一人,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等若干人。总裁、执行 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裁经营决策团队 (或简称"总裁团队")。总裁经营决策团队是总裁办公会组成人员,是公司日 常 ...
安科生物(30000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安科生物(3000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
安科生物(3000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2: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