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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3000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项目。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出现 ...
吉峰科技(3000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 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
吉峰科技(3000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执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五)认真 ...
吉峰科技(30002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规范治理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 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以下 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 ...
吉峰科技(3000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自身发展战略及扩大经营规 模,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的行 为,包括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 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金融资产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 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 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 ...
吉峰科技(30002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吉峰三农 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
吉峰科技(3000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 ...
吉峰科技(3000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吉峰三农科技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情形,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财务、审计等部 门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 ...
吉峰科技(3000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6 07:4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 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班子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 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坦诚、勤勉、民主、务实; 二、具有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擅于经营 管理; 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创新开拓精神。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
吉峰科技(300022) -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2025-10-26 07:46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 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此举将有效改善公 司财务状况,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 后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XYZH/2025CDAA1B0188〕,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 利 润 为 -669,707,818.23 元 , 盈 余 公 积 为 14,906,344.91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6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