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 GROUP(300040)
Search documents
九洲集团(3000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
九洲集团(300040)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 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的,可能或者已经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 传闻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和证券管理部对公司网站、内部刊物以及控股股东等资料和信息进行排查,防止敏感信 息的泄露,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证券管理部可以 对各部门、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第二章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四条下述人员或机构为敏感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 息和资料进行排查: (一)公司董事 ...
九洲集团(300040) -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七节 | 关联交易 2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9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3 | | 第六章 |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5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5 | | 第一节 | 通知 46 | | ...
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该部门工作。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现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 名(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1】人,每届任 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
九洲集团(3000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质量,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三)负责年报信息提供的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其他负有年报信息披露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
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
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九洲集团(3000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参股公司。 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子公司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
九洲集团(30004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 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内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指引") 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