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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
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 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 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
华力创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0:25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 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
华力创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1 10: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
华力创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1 10:21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
华力创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3-12-29 10:31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3-058 1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事、高管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琦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伟先生、董事会秘 书兼副总经理吴梦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琦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1,37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2254%;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