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xin Energy-Tech(300072)

Search documents
海新能科: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 | | 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第一条 宗旨 | | | 第一条 宗旨 |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 | | |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 |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监事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 | 监事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 | | | | 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 | | | 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 | | 3 | 市公司治理准则》 ...
海新能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 大损失; | 重大损失; | | --- | --- | |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 |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 | | 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 | 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 | | 偿; | 未获清偿; | |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 |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 | | 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 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 | 4、计提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 |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 | | 会批准的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 备; | | 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 |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 | | 法院依法撤销; | 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 | 6、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 | 关闭或者强制解散; | | 关依法责令关闭; | 6、预计出现净资产为负 | |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 | 值; | | (指净资产为负值); |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 | |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 | 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 | | 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 | 应债权未计提足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财 务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监督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章程和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相关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 召开时间 | | | 审议内容 | 审议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 | 通过 | | | | | | |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 | 通过 | | | | | | | |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 | | 关于〈公司 20 ...
海新能科: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34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泰长财"、"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新能科"、"上市公司"、"公司")2023 年度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新能科《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 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 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与仓储、 筹资管理、担保业务、项目管理、 ...
海新能科: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的决策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和准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
海新能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 政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 ...
海新能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序 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 | | | |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 | | | 司"或"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治理 |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 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 或"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 | |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 |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 (以下简称"《证 ...
海新能科: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04月 | 目录 | | --- | | 【报告说明】 | 2 | | --- | --- | | 【公司简介】 | 3 | | 【综 述】 | 4 | |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5 | | 二、职工权益保护 | 10 | |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12 | | 四、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 16 | | 五、可持续发展 | 20 | | 六、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 | 21 | 【报告说明】 本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本报告是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股票代码:300072) 发布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是海新能科2023年度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真实反映。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公司简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成立于1997年,2010 年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0072),是北京 ...
海新能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 进程: (一)拟 ...
海新能科: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 | | | --- | --- | --- | | | 定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 | 第十六条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 | | | 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 | 突发事件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性质 | | | | 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 | | | 会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 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 | 议,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针 | | | 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 对不同突发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 | | | | 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 | | …… | …… | | |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 | | | | 置措施 | (二)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 | | |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 置措施 | | |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 | | 评估; |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 | 4 | | 评估; | | |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 | | | | 及控制; | 2、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