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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海 | | |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 | | |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 | 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 | | | 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 | |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 | | 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 | |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向阳)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资深英国 注册会计师(FFA)、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 (CGMA)、资深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曾任北京申克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克 ...
海新能科: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0:34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泰长财"、"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新能科"、"上市公司"、"公司")2023 年度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新能科《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 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 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与仓储、 筹资管理、担保业务、项目管理、 ...
海新能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 | | 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分红管理制度 | 分红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 | | | | 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 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 | | | 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 | | | | | 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 | | 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 | | | 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 | | |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 | |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
海新能科: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 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对外捐赠管理规定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新能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三聚环保 |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 "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 | | | 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 | 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 | | | 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 | | | | | 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的参与 | | | 益的基础上,更好的参与社会公益和 | 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 | | | 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 | | | | | 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 | | 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 ...
海新能科: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801.0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为-8,415.45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941.74万元,2023年末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6,636.68万元,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 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 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 满足公司生物能源战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 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 ...
海新能科: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 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 标准,支持和保障审计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 胜任能力。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财 务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监督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章程和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相关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 召开时间 | | | 审议内容 | 审议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 | 通过 | | | | | | |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 | 通过 | | | | | | | |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 | | 关于〈公司 20 ...
海新能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 大损失; | 重大损失; | | --- | --- | |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 |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 | | 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 | 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 | | 偿; | 未获清偿; | |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 |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 | | 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 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 | 4、计提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 |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 | | 会批准的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 备; | | 5、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 |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 | | 法院依法撤销; | 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 | 6、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 | 关闭或者强制解散; | | 关依法责令关闭; | 6、预计出现净资产为负 | | 7、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 | 值; | | (指净资产为负值); |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 | | 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 | 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 | | 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 | 应债权未计提足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世阳)
2024-04-24 10:34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左世阳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技术部部长、上海赛科石化聚烯烃技术服务经理、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市场经理、海罗索斯净水科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