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xin Energy-Tech(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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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1 | 页眉: | 页眉: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条 宗旨 | 第一条 宗旨 | | |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 | |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 |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 | | |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 | | 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 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3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海新能科: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 | 司 | | 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 | (2023年02月) | (2024年04月)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日 1 ...
海新能科: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 更好的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 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按照"统一管理、预算控制、集体决策"的管理模式。同时应 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规定 ...
海新能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
海新能科: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5 至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规范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 ...
海新能科: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0:3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227 号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新能科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新能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 页次 | | ---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武)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张文武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飞)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魏飞先生,独立董事,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6 年 08 月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担任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系学术委员会主任、绿色反应工程与工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 任。 二、 ...
海新能科: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4年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4 10:36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购买2024年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4年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责任险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 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1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8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 ...
海新能科: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2023年度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24 10:36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交易方案等文 件的审慎核查后,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1、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 方均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之 2023 年度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