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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章程》和《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8月修订)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 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书面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 ...
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四川科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科新机电(30009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公 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 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给予披露。审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 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科新机电(3000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比 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比 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 ...
科新机电(3000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 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 ...
科新机电(3000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 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应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接受报送 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 第 1 页 共 6 页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时, 由经办人员向接收单位或人员提供《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见附件1),并要求对 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见附件2),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报送信息的人 ...
科新机电(3000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 ...
科新机电(3000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
科新机电(300092)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 (一)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 不包括由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深圳证券交易 ...
科新机电(30009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18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 施的、旨在为实现公司下列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内部控制制度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完整,信息披露的真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