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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2024-08-28 11:31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4),公司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广佳") 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即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9982%。若减持计 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
青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8-02 09:2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
青松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6 10:2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第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文件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 ...
青松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2024-07-26 10:2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6 10:25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2024 年 7 月修订)。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 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
青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11 11:07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安广佳持有公司股份 33,162,557 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6.6265%,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1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吉安广佳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广佳")持有本公司 股份 33,162,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9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 数量 16,123,600 股后的总股本的 6.6265%),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9982%。 ...
青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7-02 09:1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6,123,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1212%。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1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
青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2024-06-06 08:1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 ...
青松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6-04 10:0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
青松股份: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0:26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五月 | 北京总部 | 电话: (86-10) 8519-1300 | 上海分所 | 电话: (86-21) 5298-5488 | 广州分所 | 电话: (86-20) 2805-9088 | | 深圳分所 | 电话: (86-755) 2939-52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传真: (86-10) 8519-1350 | | 传真: (86-21) 5298-5492 | | 传真: (86-20) 2805-9099 | | | 传真: (86-755) 2939-5289 | | 杭州分所 | 电话: (86-571) 2689-8188 | 成都分所 | 电话: (86-28) 6739-8000 | 西安分所 | 电话: (86-29) 8550-9666 | | 青岛分所 | 电话: (86-532) 6869-5000 | | | 传真: (86-571) 2689-819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