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IIC(3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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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6-11 10:07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于2024 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 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含本数)。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
宝利国际: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6-03 10:13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5,83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326%,最高成交价为 3.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43,279.00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于2024 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
宝利国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01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临时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
宝利国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34 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鹏律师、吕万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宝利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2 08: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4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 会已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 长周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 ...
宝利国际: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5-12 08:20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一、交易概述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通航")100%股权,以人民币 1,110 万元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西骏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 子公司华宇通航的100%股权以人民币1,110万元全部转让给江西骏龙通用航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骏龙")。 2、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
宝利国际: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5-06 10:19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于2024 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 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含本数)。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
宝利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良卫)
2024-04-26 17:46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良卫,197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 师。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任新苏商标事务所职员;2003年8 月至2005年8月,任江苏澄星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5年8月至2008年2月, 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 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9年1月起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1年3月起任远闻(江阴)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19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 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良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
宝利国际: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6 17:44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47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利国际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 [2 ...
宝利国际: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7:44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 表意见如下: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 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 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