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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6-14 06:1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447 号 关于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 0106 执 906 号〕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6 月 26 日期间,银川中能持有的新锦动力股份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被累计卖出 593.31 万股,占新锦动力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3%,金额合计 2,029.02 万元。银川中能未在首次 卖出新锦动力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银川中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 5%以上股东。 经查明,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银川中能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 动力)持股 5%以上股东,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导致所持新锦动 力股份被司法处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22)京 0105 执恢 5873 号〕 ...
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06-14 04:2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447 号 关于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 5%以上股东。 银川中能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 动力)持股 5%以上股东,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导致所持新锦动 力股份被司法处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2022)京 0105 执恢 5873 号〕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1 — 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 0106 执 906 号〕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至 6 月 26 日期间,银川中能持有的新锦动力股份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被累计卖出 593.31 万股,占新锦动力总股本 的比例为 0.83%,金额合计 2,029.02 万元。银川中能未在首次 卖出新锦动力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银川中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 ...
新锦动力: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3 13:10
1、银川中能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书,该院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至 14 日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对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 900 万股股票,进 行拍卖,并已拍卖成交,上述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712,113,257 股的 1.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山东海吉雅环保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雅")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执行司法裁定所致,不 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到 海吉雅、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川 中能与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
新锦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川中能
2024-06-13 13:1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园67号办公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 1 -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锦动力 股票代码:30015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 ...
新锦动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_海吉雅
2024-06-13 13:1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业园区益康大道229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 1 -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锦动力 股票代码:30015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 ...
新锦动力: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6-05 10:32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上述候选人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 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的个人履历、 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拟 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 ...
新锦动力: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6-05 10:3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现阶段业务经营及 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基于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栋先生、李世星先生调 整为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审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 届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彦亮
2024-06-05 10:3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彦亮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锦动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_ ...
新锦动力: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6-05 10:3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5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基于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董事会研究决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栋先生、李世星先生调整为王彦 亮先生、赵丹女士。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硕晟科技")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向新锦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彦亮
2024-06-05 10:3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彦亮为新锦动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 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