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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外汇收 支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的预测金 额,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 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资金可用期限相匹配。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对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需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各项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
雷曼光电(3001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 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 ...
雷曼光电(3001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应均有可执行力,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 ...
雷曼光电(3001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 ...
雷曼光电(300162) - 外部信息使用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座谈会、分析会议、接受投资者及媒体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
雷曼光电(30016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雷曼光电(30016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 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信息 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 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股东会应当 在深交所交易日内召开,网络投票在该交易日 ...
雷曼光电(30016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826)
2025-08-27 13:06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工作小组成员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从公司相关部门抽调人 员及/或从外部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雷曼光电(3001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应当 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 事会授权, ...
雷曼光电(300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