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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深圳雷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使用: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决 策和实施。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 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 用。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 好防止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 ...
雷曼光电(30016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0826)
2025-08-27 13:0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 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沟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 门,公司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协调部门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 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沟通所需要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 ...
雷曼光电(300162)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防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本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 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 的一项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 ...
雷曼光电(300162)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外汇收 支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汇收支的预测金 额,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 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资金可用期限相匹配。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对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需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各项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
雷曼光电(3001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 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 ...
雷曼光电(30016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应均有可执行力,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 ...
雷曼光电(30016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 ...
雷曼光电(300162) - 外部信息使用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座谈会、分析会议、接受投资者及媒体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
雷曼光电(30016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需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雷曼光电(30016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0826)
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 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信息 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 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股东会应当 在深交所交易日内召开,网络投票在该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