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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瑞(30016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与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 ...
ST天瑞(30016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 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江 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通过委 派或推荐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等方式实现对各子公司的治理 ...
ST天瑞(3001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职责、权 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 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 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七)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ST天瑞(30016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 ...
ST天瑞(3001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其他控股 子公司,下同)。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主体提 供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 ...
ST天瑞(3001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 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 情况,该 ...
ST天瑞(3001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三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
ST天瑞(3001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 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五条 公司的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ST天瑞(3001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 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 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二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 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四条 对公司分子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3、未认真履行董事会决议及 ...
ST天瑞(30016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4:1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 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 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的, ...